其實說到商標保護,阿里巴巴做的還算是比較全面和到位的,我們在此前的文章中談到過,除了主推品牌和業(yè)務商標,阿里還注冊了一堆“阿里爸爸”、“阿里爺爺”、“阿里奶奶”、“阿里哥哥”、“阿里媽媽”防御商標,成立了一整個“阿里”家族。
但是即使是阿里,在商標問題上也有疏忽的地方,我們在此前的文章中談到過,阿里曾因“天貓”商標被搶注發(fā)起過多起商標維權案,詳情可查看《財大氣粗的阿里,也在“天貓”商標上栽了跟頭》。
而除了天貓之外,阿里釘釘又再次遭遇了商標搶注。
釘釘(DingTalk)是阿里巴巴集團專為中國企業(yè)打造的免費溝通和協(xié)同的多端平臺,提供PC版,Web版和手機版,支持手機和電腦間文件互傳。
8月27日,阿里釘釘CEO無招在未來組織大會上宣布,截至2019年6月30日,釘釘用戶數突破2億,企業(yè)組織數突破1000萬,成為全球首個用戶數破2億的企業(yè)級智能移動辦公平臺。
雖然暫時無法與擁有10億用戶量的微信相比,但是釘釘的潛力也是不可小覷的。
對于這樣一個潛力巨大的社交軟件,阿里當然很重視了,通過商標查詢可發(fā)現(xiàn),從2014年至今,釘釘控股(開曼)有限公司一共提交了58件與“釘釘”相關的商標注冊申請,包括“釘釘”、“釘釘寶卡”、“釘釘空間”、“釘釘理想”、“釘釘企典”等。
但是尷尬的是,阿里申請的“釘釘”商標卻被駁回了。
阿里巴巴集團在釘釘駕車商標注冊成功之后,又于2017年申請了3個商標,其中第44類被駁回。
理由是“釘釘”與引證商標一“釘釘”、引證商標二“釘釘冒菜”在文字構成、呼叫等方面相同或相近,已構成相同或近似商標,不予注冊。
雖然我們日常使用的,是“釘釘”位于第9類、第35類、第38類和第42類商標,釘釘商標被駁回并不影響我們日常使用。
但沒有全類注冊的阿里巴巴,還是深感扎心。
其實商標搶注并不是阿里一家遇到的問題,此前B站和蘋果等大型企業(yè)都曾遭遇過這樣的情況。
商標之所以被搶注,說到底還是商標注冊和商標保護做的不到位,那么企業(yè)該如何防范于未然,防止商標被搶注呢?
賽貝知識產權平臺建議企業(yè)應該做到以下幾點:
一、商標注冊要早
我國《商標法》第二十九條確定了申請在先原則,因此,企業(yè)要盡早提出商標注冊申請。需要提醒注意的是,商標注冊不以商標已使用為條件,按照注冊取得商標專用權原則,企業(yè)在將某一標志投入商業(yè)使用前,就可向國家商標局提出將該標志注冊為商標的申請,而不是待該標志投入使用或成為知名品牌時才能提出申請。
二、商標申請注冊要全
由于商標具有地域性,在一國已注冊的商標不意味著在另一國也享有商標專用權,為防止商標在境外被搶注,企業(yè)應在商品銷售及計劃銷售的國家或地區(qū)盡早全面注冊。
另外,注冊商標只能在核定使用的商品類別上取得專用權,如A商標核定使用在第1類商品上,B企業(yè)仍可在第2類商品上取得A商標專用權,因此,申請注冊的商品類別應全面覆蓋企業(yè)經營的產品。
三、商標異議要適時充分
對于初步審定的商標,若企業(yè)認為系其已使用的商標,應在三個月公告期限內提出商標異議。企業(yè)提出異議時應當提供充分證據證明他人以不正當手段搶注,且涉案商標系其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
不管是因為沒有注冊其他類的商標而遭商標搶注,還是因為忽視沒有注冊商標而被搶注,還是在商品發(fā)布前才發(fā)現(xiàn)商標被搶注,這些情況都會為企業(yè)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保護商標避免競爭對手作惡十分必要,構建一個自己企業(yè)的商標保護體系,盡可能地規(guī)避商標侵權和因商標的糾紛帶來的經濟損失,是企業(yè)要持之以恒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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