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是企業(yè)中一種重要的資源,一經(jīng)登記注冊后,就受到法律保護,具有排他性。如果其他人使用該商標名稱就會涉嫌商標侵權。通常電商平臺如果受到相關的投訴,就會對侵權方進行相應的處理。
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抓住商標這一特點,搶先將品牌方的名稱或品牌注冊商標,然后利用其“合法的”商標權在電子商務平臺對在品牌方或平臺內(nèi)經(jīng)營者發(fā)起商標侵權投訴,并企圖以售賣、許可使用商標等方式牟取利益。
遇到這種情況,很多賣家通常都是破財免災,但是這樣做,只會更加助長這類歪風邪氣。
近日,阿里聯(lián)手德國品牌Zirkulin就處理了這樣一件商標搶注投訴案件,并且成功的將搶注商標無效掉了。
Zirkulin是德國百年營養(yǎng)品牌,迄今為止已在全球47個國家和地區(qū)都有貨品上架,Zirkulin在2016年11月入駐天貓國際,開設了首家海外旗艦店,正式把公司的業(yè)務引進中國。
殊不知,有人早早就盯上了他們。
通過商標查詢可發(fā)現(xiàn),北京飛彩海河科技有限公司(下稱飛彩海河公司)在2015年9月29日就申請了第5類“滋克利 ZIRKULIN”商標注冊,商標注冊公告日期為2018年2月7日,核準使用在營養(yǎng)補充劑; 酵母膳食補充劑; 葡萄糖膳食補充劑; 卵磷脂膳食補充劑; 蜂膠膳食補充劑; 維生素制劑; 藥用蜂膠; 藥茶; 減肥用藥劑; 礦物質(zhì)食品補充劑等產(chǎn)品上。
拿到商標注冊證書之后,飛彩海河公司開始對Zirkulin品牌旗艦店進行商標侵權投訴,數(shù)量達300條之多,并先后向Zirkulin、阿里巴巴發(fā)起訴訟索取賠償。
這不是第一起海外知名品牌遭搶注的事件,此前阿里巴巴就已在投訴處理中發(fā)現(xiàn)安耐曬、科顏氏、百利貓糧、水寶寶等被搶注的問題。這一次,輪到了Zirkulin。
在阿里法務的建議下,Zirkulin隨后對第18007926號“滋克利Zirkulin”向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商標局提出無效宣告請求。商標局評審后對該商標進行了無效宣告。商標局還同時查明,該公司共注冊了161件商標,其中多件商標與他人已經(jīng)使用的商標相同或高度近似。
該公司搶注的Steiff是有150年之久的德國泰迪熊品牌;Bijou Brigitte則是一個德國小眾首飾品牌;此外,被搶注的Merrythought和R.John Wright也是歐美玩具品牌,目前還沒有進入中國市場。
這是一起典型的搶注商標利用平臺投訴機制進行牟利的案例。近年來這樣的案例并不少,這種惡意商標搶注投訴行為不僅讓店家們苦不堪言,也給電商平臺帶來了很大的困擾。
對于商家而言,這些投訴都披著合法外衣,如果想要在法律層面扳回一城,則需要發(fā)起商標無效流程,而走完該流程耗時要半年以上;為了不影響銷量,盡管商家感到委屈和不公平,但是權衡利弊,往往選擇繳納多達上萬元的“保護費”以求息事。
職業(yè)注標人原本是以獲利為目的而為注冊商標交易服務的人,現(xiàn)在卻有越來越多的“職業(yè)注標人”通過惡意搶注已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標或注冊和知名商標類似的商標來實現(xiàn)“變現(xiàn)”,擾亂正常的市場秩序,演變?yōu)橐环N不正當競爭的行為。
針對這種情況,國家也出臺了相關的法律來進行遏制和規(guī)范。
2018年8月31日,《電子商務法》經(jīng)歷四次審議終獲通過。最后頒布的條文明確了惡意投訴人的法律責任(《電子商務法》第42條,修法過程參見下表),有力回應了近年來電子商務領域畸生且泛濫的商標侵權惡意投訴現(xiàn)象。
《電子商務法》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因通知錯誤造成平臺內(nèi)經(jīng)營者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惡意發(fā)出錯誤通知,造成平臺內(nèi)經(jīng)營者損失的,加倍承擔賠償責任。
此次阿里聯(lián)手Zirkulin擊退惡意商標侵權投訴的案件相信也給了很多店家極大的信心,但是賽貝小編也要提醒品牌方和運營者,對于自己的品牌,還是要盡早注冊商標,早早保護起來,不要給他人可趁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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