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注冊過商標的人,都會知道商標注冊分45類,其中1-35類為商品類別,36-45為服務類別。而第35類是一種很熱門的類別,被人叫做萬能類別。原因是他涉及了很多行業(yè),對于大企業(yè)來講,他的產(chǎn)品會有很多,涉及多個行業(yè),因此他們大多都會選擇注冊35類商標,主要是用于商標防御。
回到話題,注冊美國商標在類別選擇上跟注冊中國商標是一樣的嗎?
其實美國商標和中國商標都遵從國際尼斯的分類,45種大類別是一樣的,但是,美國的商品服務項目通常比尼斯分類中的商品服務項目要求更具體細化,更注重商品細化類目的選擇。
舉個例子:對中國來說,可以接受的商品范圍很廣,在中國注冊,服裝可以被接受,但美國卻一定要細選,具體到褲子、裙子、襯衫等。如果要被美國專利商標局接受,申請人在選擇要申請的商品/服務的時候,還必須提供該商品/服務在行業(yè)中的具體細化分類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