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國內經濟的不斷發(fā)展,國內企業(yè)開始紛紛走出國門,其中就包括了美國。近年來美國商標注冊的人群不斷增大,然而很多人在注冊美國商標的時候,往往會以注冊中國商標的思維來注冊美國商標。其實這樣做是有一些問題的,畢竟中美兩國的商標注冊制度上還是存在很多差異的。下面就隨賽貝小編一起來看看。
1、中美兩國商標申請原則不同
中國為大陸法系國家,申請商標采用的是在先申請原則,即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商標局受理最先提出的商標注冊申請,對在后的商標注冊申請予以駁回。美國是英美法系的典型代表,則采用使用在先原則,即使先使用者從未在美國注冊其商標或后使用者先注冊了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先實際使用某—商標者有優(yōu)于在后使用商標者的權利。
在“在先使用”原則的基礎上,商標可以注冊,也可以不注冊。不注冊商標只要處于使用狀態(tài)也可獲得法律保護:當因為受到侵權而提起訴訟時,必須提供使用在先的證據(jù)。而商標的注冊表明了商標注冊者特殊的權利,注冊5年后該商標就不允許其他相同商標的使用者提出各種爭議。此外,注冊商標的所有權人有權追究商標冒用者法律責任,并要求經濟賠償。如果公司或個人的商標未經注冊,商標的先使用者只能向法院要求停止商標侵權者的使用行為,而不能獲得相應的經濟賠償。雖然美國引入了注冊制度,但“在先使用”仍然是申請注冊的先決條件。
2、中美兩國商標申請基礎不同
中國商標申請無申請基礎一說,無論申請的商標在申請之時是否已使用;而美國則有不同的申請基礎:“實際使用”(即已經使用)、“意向使用”(即打算使用)、以國內注冊為基礎等等,不同的申請基礎決定著后續(xù)不同的申請注冊程序。關于美國商標注冊申請基礎方面的內容我們在《美國商標注冊申請基礎全解析》一文中已經介紹過了,這里不再贅述。
3、中美兩國商標有效期及續(xù)展不同
世界上絕大多數(shù)國家的商標有效期為10年,中美也不例外。且兩國商標均為每10年續(xù)展一次,自有效期屆滿前1年內提出續(xù)展申請,有6個月的寬展期。但是,美國要維持商標有效的成本則相對更高些,自商標注冊之日起第5-6年內、第9-10年內均需要提交使用聲明,聲明保證該商標作為商業(yè)用途在使用并提交使用證據(jù)。
由此可見,以中國商標注冊的思路去注冊美國商標是不行的,大家在注冊美國商標之前最好還是先了解一下美國商標注冊的相關要求和注意事項,避免因操作不當或缺乏經驗導致商標注冊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