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我國不同,美國商標注冊采用使用在先的原則,一個商標只要投入商業(yè)使用,即使沒有注冊,也擁有商標專用權,在發(fā)生商標專用權爭議時,美國專利局將裁定商標專用權屬于最先使用者。而在商標權糾紛裁定過程中,美國商標使用證據(jù)則起著重要的作用。
美國商標使用證明,通常是指商標在實際商品貿(mào)易中使用的實例或實樣(英文名稱是Specimen),它可以是該商標“附”在商品或商品包裝箱上一起拍攝的照片,其中商標的字樣和圖案應能清晰地辨認。
此外,申請美國聯(lián)邦商標注冊,申請人必須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交商標使用聲明。商標使用聲明中須包括將商標使用于商標注冊申請中指定的商品或服務上的使用證據(jù)。根據(jù)美國商標使用的范圍,美國商標使用證明包含以下內容:
1、商業(yè)上的商標廣告;
2、相關商品/服務的宣傳材料;
3、交易文書(發(fā)票、合同、報關單等);
4、商品包裝或服務場所的照片等等。
需要注意的是,要求所提供的證明材料上一定要顯示出所要證明的商標。 對于商品商標注冊申請,申請人可提供清晰顯示商標的包裝的標簽,衣服吊牌、容器標識等。發(fā)票、訂單、收據(jù)、宣傳冊、產(chǎn)品目錄、新聞稿、名片和文具不是該商標在指定商品上的使用證據(jù)。
對于服務商標注冊申請,申請人可提供清晰顯示商標,并與指定服務相關的標志、宣傳冊、廣告、名片、文具或網(wǎng)站。廣告或關于申請人指定服務的新聞稿一般不是服務商標的使用證據(jù)。
除了在申請美國商標注冊時需要提交商標使用證據(jù)之外,美國商標即使在注冊成功后的第五年和第十年也分別需要向商標局提交相應資料以延續(xù)該商標繼續(xù)有效。由此可見,美國商標使用證據(jù)在美國商標注冊和美國商標權維持過程中都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大家在日常經(jīng)營活動中也要有意識地收集商標使用證據(jù),以做不時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