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日,國內頂級名牌大學清華大學,近日不遠萬里跑到江西起訴當地的清華幼兒園侵權,索賠50萬,引發(fā)民眾熱議。關聯(lián)文章《清華大學狀告幼兒園商標侵權,究竟是小題大做還是正當維權》。
5月8日,清華大學訴贛州清華幼兒園「侵害商標糾紛」一案開庭審理,但未當庭宣判。
這不是一個獨立的事件,而是近日清華大學向傍名幼兒園開火的其中一場官司。據了解,清華大學以商標侵權為由,已經在江西提起多個訴訟。
江西省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期就審理了5起清華大學告當地教育機構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的案件。
而在4月份,江西省新余市中院則開庭審理了清華大學訴新余市渝水區(qū)水木清華幼兒園等三件商標權權屬、侵權糾紛系列案。
面對清華大學的起訴,江西贛州其中一間被告的清華幼兒園,宣稱其選址位于當地的主干道「清華大道」附近,取名與清華大學無關,并做出下面回應,進一步推高了事件的受關注度。
「清華」兩字在東晉就有,原告的想像力過于豐富,其實是霸道,是名副其實的「學霸」。
也有網友表示認可這個說法。
從清華大學的訴狀中我們可以看到,其于1998年11月取得「清華」注冊商標專用權,用于教育等領域,我們查詢到該商標的詳情如下。
我們還查詢到,2006年10月16日,「清華大學(清華)」被國家商標局認定為馳名商標;2006年12月6日,「清華」被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為馳名商標。
我們以「清華大學」作為關鍵字,查詢該商標申請人名下的商標,可以檢索出460條商標信息。
從商標查詢結果來看,清華大學對其商標的保護意識還是相當高的,以「清華」二字申請的商標,基本做到了全類別注冊。也就是說,任何基于商業(yè)行為使用這兩個字的,清華大學都可以訴以商標侵權。
同樣的情況還包括清華大學的校徽、清華園,甚至是清華大學的相關學院,如「清華大學土木水利學院」等。
清華大學申請了這么多商標,但估計在此以前,并沒有真的拿著這些商標武器去和市場上的侵權行為較真。
我們從天眼查搜索可以發(fā)現,全國「清華幼兒園」達數百家,在全國各地,以「清華」為名字的企業(yè)和商家就更多了。
一邊是注冊商標,一邊是企業(yè)名稱,是不是有侵權問題呢?還是如前文那間「清華幼兒園」所說,是清華大學太「學霸」了?
商標權是指商標所有人對其商標所享有的獨占的、排他的權利。
事實上,最高法《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和《廣告法》對上述行為都有著明確的相關規(guī)定。
《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yè)的字型大小,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屬于給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
《廣告法》第二十四條:教育、培訓廣告不得「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教育機構、行業(yè)協(xié)會、專業(yè)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
在法律面前,前文幼兒園「選址位于清華大道」、「清華二字由來已久」等理由,無疑是站不住腳的,均不能擺脫其有侵犯商標權的嫌疑。
該幼兒園還提出了另一個有趣的說法,其表示幼兒園成立于1998年8月,而清華大學取得注冊商標的日期為1998年11月,被告享有清華兩字的在先使用權。
這說法看似合理,但是這位發(fā)言人可能忽略了一點,如果談在先使用,清華大學可是于1911年建校的,校名來自北京西北郊清華園。
要說更為靠譜一點的理由,可能是其中有一所幼兒園被縣教體局認定為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也就是說其可以辯稱并沒有從事以盈利為目的的商業(yè)行為,而清華大學同樣不是商業(yè)行為,所以用反不正當競爭的名義去指控它并不合適。
在起訴同名企業(yè)商標侵權方面,清華大學其實也已經有過類似的勝訴案例。
在2014年、2018年的幾起類似的商標侵權訴訟案件中,清華大學就得到了法律的支持,在獲得經濟補償之外,當地法院也判令相關企業(yè)停止使用「清華」字樣。
清華大學訴贛州清華幼兒園案的是非對錯,還需法律來進行定分止爭。但是清華大學這次忍不住站出來大范圍地起訴幼兒園,提醒我們注意到了這種不規(guī)范的社會現象,并引起了一定的警惕。
說起來這幾年在教育資源緊張、教育競爭大的社會環(huán)境下,做「教育生意」是真的賺錢。但是同時教育行業(yè)也出現了不少亂象,被指「野蠻生長」。
「野蠻」表現除了飽受詬病的不具備合法資質、設置合同陷阱、天價亂收費等,亂用名校旗號亦是其中之一。不僅是國內外知名高校,各地知名中小學的名字被商家亂用的現象亦不在少數,甚至堂而皇之地出現在學校周邊,其中以教育培訓機構較為多見。
對于這種幼兒園傍名名牌大學的現象,《中國教育報》做出了評論,并分析了此類現象背后的問題。
文章中提到:之所以這類現象大面積存在,一是侵權行為很多,相關名校無法一一維權;二是不少名校本身和涉嫌侵權的機構對商標權的認知都顯嚴重不足,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較為淡薄。
網上也有網友對這一事件的評論為:北大幼兒園很慌,劍橋、哈佛瑟瑟發(fā)抖。
的確,這種教育機構傍名的現象,在我們的生活中并不算鮮見。雖說很多家長不見得會當真,但是我們也難保沒有被誤導的情況。
對于此次的清華幼兒園事件,你是怎么看呢?名校應該起訴傍名機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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