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申請專利的人并不知道有“專利費用減緩”,也有的人有聽說過專利費用減緩,就認為申請專利是不需要花錢,可以報銷的。
這種認識存在著很大的偏差,小貝給大家捋一捋,到底什么是“專利費用減緩”以及申請費用減緩的大體步驟。
《專利法實施細則》有關規(guī)定如下: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繳納專利費的時候,如有碰到拮據(jù)的困難時,可以按照規(guī)定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減繳或者緩繳的請求。即申請人可以按照專利局的規(guī)定,少交一定比例的申請費??梢岳斫鉃橘M用減緩是給經(jīng)濟有特殊情況的人群申請的,并不適用于所有的專利申請人。
目前,可以申請減緩的費用,包括申請費,審查費,復審費,部分年費等。
具體包括四個方面:
1.申請費;
2.發(fā)明專利的實質性審查費用;
3.專利復審費;
4.年費(從第一次交納年度登記費開始,總共10次)
根據(jù)政策規(guī)定,費用減緩申請者和專利權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個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在5000元以下(每年6萬元);
2.上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未達一百萬元的企業(yè);
3.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非營利科研機構;
4.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個人或者單位為共同專利申請人或者共同專利權人的,應當分別按照前款規(guī)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