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或商標,是企業(yè)形象的重要標志,向消費者傳遞特有的信息。近年來,許多知名公司都在更換“姿態(tài)”、“造型”, 大都與市場變化或者戰(zhàn)略調(diào)整有關,有的化簡,有的轉繁。有的變?nèi)A麗,有的變內(nèi)斂。有的變色,有的變形。有的變端莊,有的變活潑。有的變骨感,有的變豐盈。
首先,整理幾條化繁為簡的例子,共同品味下“LESS IS MORE”的內(nèi)涵。
其次,整理了幾個通過內(nèi)涵感官(色彩)傳遞不同品牌定位的例子,感受一下“色”的影響力。這里也搭下順風車傍下“大款”,我們自己來知識產(chǎn)權平臺的LOGO,也是一條變色龍。
在此,我也要給準備對商標”改頭換面“的企業(yè)提個醒:
根據(jù)《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的規(guī)定,商標注冊人自行改變其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的,即屬于擅自改變注冊商標的行為。 而在未經(jīng)核準注冊的商標上加注注冊標記,包括在注冊商標核準使用的商品范圍之外的其他商品上使用該商標并加注注冊標記,則屬于冒充注冊商標的行為。
對已注冊商標作局部或較輕微的改動(如改變商標文字部分的字體,或在不改變圖形主體的前提下對圖形部分作某些變動或增減等)的,屬于《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所述的行為;但如果對注冊商標的主體部分(包括文字和圖形)進行較大的或根本性的改變,則該商標應視為一個新的商標,在此商標未經(jīng)注冊前就在使用中加注注冊標記,則屬于冒充注冊商標的行為。
商標注冊申請時,如果圖案是黑白色的話,是可以改變顏色的,但字體是不能改變的;圖案與文字的配置,也是不能任意改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