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法律中規(guī)定,“商標”指的是可以通過人的知覺能夠識別的文字、圖形、立體形狀、色彩或者是他們的結合,聲音以及其他的由政令規(guī)定者??梢宰匀毡旧虡说膬热萦泻芏?。
但是賽貝小編發(fā)現(xiàn),很多中國商標申請人在注冊日本商標時,由于對日本商標注冊制度及要求不夠了解,有時候會使用一些指定的商品的普通名稱來注冊日本商標,而這些商標通常會被被日本特許廳認為缺乏顯著性,很難獲準注冊。
事實上,有很多東西是不能注冊日本商標的,下面賽貝小編就帶大家具體來了解一下。
1、用商品本身名稱表示的商標。
2、與"慣用商標"相同或類似的商標。比如,**清酒的"正宗",最初是某個公司使用的商標,但久而久之制造同類商品的其它公司也用它來表示自己的商品,或作為商標的一部分使用,一般顧客總是把這樣的文字或圖形同這種商品結合在一起,使人不能辨別這是哪家公司的商品,這種“慣用商標”也不能注冊。
3、凡用普通方式表示商品的產地、銷售地、質量、原料、用途、數(shù)量、形狀、價格或生產、加工和使用方法以及時期的商標。
4、凡用普通方式表示常見姓名或名稱的商標,如"田-中"、"池-田"等。
5、極其簡單而常見的標記。如一個日文字母或一個英文字母。
6、 其它使顧客不能辨認經銷商的商標。
7、與菊花徽章(日本皇室標志)、國旗、勛章、聯(lián)合國或其它國際組織的標志相同或相似的商標及有害風俗的商標。
以上就是不能注冊日本商標的內容。如果大家不確定自己的商標名稱或logo能否注冊日本商標,可先咨詢專業(yè)的商標代理人,了解清楚之后再提交申請,避免商標申請費用的浪費和時間的耽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