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之前的文章中談到過商標駁回的多種原因,除了商標近似之外,還有因社會不良影響而被駁回的,也有因不規(guī)范使用成語而被駁回的。我們介紹過針對這些情況的處理方法,有興趣的朋友可以查看前文。今天賽貝小編想跟大家分享的是另一種常見的商標駁回情況——傷害宗教感情。
很多朋友看到這里可能會比較懵,什么是傷害宗教感情?。孔陨虡诉€能傷害宗教感情?
沒錯,注冊商標一不留神是很有可能會傷害宗教感情的。在我國,佛教是主要的宗教派別,所以大部分中國人對佛教人物都保持著崇高的敬仰,從而對這些佛教用語也有著蜜汁熱愛。很多商標申請人想借此機會注冊佛教相關(guān)的商標,據(jù)統(tǒng)計,單是“玉皇大帝”這個詞就有51次用于商標申請。
《商標審查指南》中明確指出有害于宗教信仰、宗教感情或者民間信仰的不能注冊商標,有以下幾種情形屬于此列:
1、宗教或者民間信仰的偶像名稱、圖形或者其組合
2、宗教活動地點、場所的名稱、圖形或者其組合
3、宗教的教派、經(jīng)書、用語、儀式、習俗以及宗教人士的稱謂、形象
這樣看大家可能沒有太大的感覺,申請宗教相關(guān)的商標注冊的不在少數(shù),賽貝知識產(chǎn)權(quán)平臺整理了一些因為“傷害宗教感情”而被駁回的商標,大家一起來感受下。
唐長老
申請?zhí)枮?2630770的“唐長老”商標是由唐某于2017年申請注冊,注冊用于第20類家具商品上。
商標評審委員會認為該商標含“長老”,是基督教新教某些教派中教徒領(lǐng)袖的職稱,也是伊斯蘭教最高教職的稱謂,在佛教中則指德高望重、學識淵博的佛學大師。該文字作為商標易傷害宗教感情,不宜作為商標使用,已構(gòu)成《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所指的情形。
老子頭像
2012年1月,張某申請注冊老子頭像的圖形商標,核定使用在第33類的“燒酒”等商品上,2013年老子頭像商標注冊成功。2016年12月,牡丹江白酒公司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了無效宣告請求。
商標評審委員會經(jīng)過評審作出裁定,認為張某申請注冊的訴爭商標為純圖形商標,消費者容易將該商標與老子形象相對應,因此,注冊在“開胃酒、燒酒”等商品上的老子圖像商標,有損于宗教感情,構(gòu)成《商標法》規(guī)定的不良影響之情形,商評委對該商標予以無效宣告。
沙長老
湖南湘江古鎮(zhèn)文化產(chǎn)業(yè)有限公司在2017年6月22日的時候,向商標局申請了一枚“沙長老shazhanglao及圖”的商標,注冊號為第24944913號,核準使用在第35類,會計、廣告、替他人推銷、商業(yè)企業(yè)遷移等商品或服務上。
商評委認為,申請商標有圖形和文字“沙長老”組成,其中文字為主要識讀部分?!吧抽L老”一詞作為商標注冊使用有傷宗教感情,易產(chǎn)生不良社會影響,構(gòu)成違反《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的規(guī)定。
唐廊樸禪
申請人廊坊市十三丹太極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因第23695791號“唐廊樸禪”商標(以下稱申請商標)不服商標局的駁回決定,向商評委申請復審。
商評委認為,申請商標由中文“唐廊樸禪”組成,其中“禪”字為佛教用語或泛指佛教事物,申請人將該文字作為商標注冊使用在第43類酒吧服務、餐廳等服務上易傷害宗教感情,從而會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因此,申請商標的申請注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的規(guī)定。鑒于該條款屬于禁用條款,申請人提交的在案證據(jù)尚不足以證明申請商標具有可使用性和可注冊性。
其實由于傷害宗教感情而被駁回的商標還有很多,諸如“南少林”、“少林藥局”、“灶王爺”、“菩提子”等等。但是也有例外的情況,以下情形除外:
1、宗教組織、團體興辦自養(yǎng)企業(yè)的,在不會損害其他宗教活動場所利益的前提下,宗教組織和經(jīng)其授權(quán)的宗教企業(yè)可以以專屬于自己的宗教活動場所的名稱作為商標申請注冊。如河南少林寺實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經(jīng)授權(quán)可以注冊“少林寺”商標等。
2、商標與宗教有關(guān),但關(guān)聯(lián)度較低或宗教含義已泛化,不會使公眾將其與特定宗教或者民間信仰相聯(lián)系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如“佛頂山”。
3、申請時間較早,審查機制不規(guī)范通過的商標。如2003年1月22日在第18類(箱包)上申請的“玉皇大帝”,不過該商標專用權(quán)今年4月到期了。
目前我國商標審查越來越規(guī)范,審查機構(gòu)的審查機制也越來越完善,小編需提醒大家注冊商標盡量不要帶有“佛”、“禪”、“廟”、“寺”、“庵”等具有宗教色彩的詞語,除了宗教組織和經(jīng)其授權(quán)的宗教企業(yè)在不損害其他宗教活動場所利益的前提下,以專屬于自己的宗教活動場所的名稱為商標注冊申請的可以核準外,其他申請人的此種申請一律以容易傷害宗教感情,產(chǎn)生不良影響為由駁回。
總而言之,在申請商標注冊之前,在對商標的取名選擇上,一定要謹慎,尤其是涉及到宗教,涉及到縣級以上行政區(qū)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等情況,還請盡量繞道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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