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常說商標查詢的最主要目的是查詢有沒有近似商標,因為商標如果與已提交申請的商標近似,一定會被商標局駁回。那么怎么樣的商標屬于近似商標呢?近似程度達到多少的商標才會被商標局駁回呢?很多商標申請人對此沒有一個具體的概念,因為現實生活中確實存在兩個商標看起來有一些近似,但是兩個商標有注冊成功了,這又是怎么回事呢?今天賽貝小編就給大家具體介紹下商標近似判斷的標準以及我們注冊商標時該如何避免商標近似。
我們先來看看法律上對于商標近似的怎樣規(guī)定的:
《商標法》第三十條:申請注冊的商標,凡不符合本法有關規(guī)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注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標局駁回申請,不予公告。
《商標法》第三十一條: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初步審定并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同一天申請的,初步審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
商標審查過程中,商標局評審委員會根據現有的商標數據庫,對比、分析,達到對申請商標的審核目的。而對比分析商標近似就是其中的一項重要內容。由于商標的分類不同,商標審查過程中,對于各種類型的商標近似判斷標準也不太一樣,具體判斷標準如下:
一、文字商標近似
1、中文商標的漢字構成相同,僅字體或設計、排列順序不同,判定為近似商標。
2、商標由相同外文、字母或數字構成,僅字體或設計不同,判定為近似商標。
3、商標由兩個外文單詞構成,僅單詞順序不同,含義無明顯區(qū)別,判定為近似商標。
4、中文商標由三個或者三個以上漢字構成,僅個別漢字不同,判定為近似商標。
5、外文商標由四個或者四個以上字母構成,僅個別字母不同,判定為近似商標。
6、商標文字字形、讀音、含義近似,判定為近似商標。
7、商標文字含義相同或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
8、商標文字由字、詞重疊而成,判定為近似商標。
9、商標是在他人在先商標中加上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型號或加上起修飾作用的形容詞或者副詞判定為近似商標。
解決方案:加字、換序、更換個別字后使兩商標在音、形、義中三個判斷元素中至少有一個元素不同,使兩商標整體區(qū)別明顯,有區(qū)分異議,那么商標申請注冊的成功率將有所提高。
二、圖形商標近似
1、商標圖形的構圖和整體外觀近似,判定為近似商標。
2、商標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的圖形商標,判定為近似商標。
解決方案:在商標查詢時盡量確定無在先權利沖突方,然后提出申請注冊。
三、組合商標近似
組合商標原則上是進行分要素審查,即如組合商標中的漢字、外文、字母、數字、圖形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
解決方案:組合商標拆開,分別進行商標注冊,避免組合商標注冊申請遭到駁回的情況。且商標注冊成功后,使用更加靈活、方便。
除了上述的近似判斷標準之外,有一些商標注冊還會被判定為商標相同,這樣商標注冊也會因為近似度被駁回不通過,商標相同的3大認定標準為:
1、文字商標相同
所謂文字商標相同,是指商標使用文字相同且構成、排列順序相同,即使因字體、字母大小寫或者文字排列方式有細微差別的,判定為相同商標。
2、圖形商標相同
所謂圖形商標相同,是指商標圖形看上去基本無差別,判定為相同商標。
3、組合商標相同
所謂組合商標相同,是指商標的文字構成、圖形外觀及其排列組合方式相同,使商標整體上看基本無差別,判定為相同商標。
以上就是商標近似審查的基本內容和判斷標準,商標近似審查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商標注冊的命運,通常來說,通過了商標近似審查,這個商標就有很大的幾率可以注冊成功,當然后期還可能會遇到商標異議等問題,但是那些只要準備充分,是可以應對的。
而要想順利通過商標審查,最重要的就是在提交商標注冊申請前做好詳細的商標檢索工作,如果發(fā)現有近似商標的存在,要及時做好商標內容調整,最大程度提高商標注冊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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