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專利和版權都屬于知識產權的保護范疇,雖然他們的保護內容的方式有所不同,但有些方面也是有所重合的,比如如圖形設計既可以申請圖形商標注冊又可以進行版權登記;有些設計既可以申請外觀設計又可以登記版權。
我們在《一文搞懂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和版權登記的區(qū)別》一文中為大家介紹了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和版權登記的幾大不同之處,具體體現(xiàn)在獲權來源、保護地域、保護期限以及排他性效力幾方面。
都是賽貝小編發(fā)現(xiàn)很多人還是搞不清楚這兩者之間的差別,尤其是美術作品這塊,有些美術作品是可以同時進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和版權登記的,有些則不行。那么對于這塊的內容該如何區(qū)分呢?
外觀設計又稱工業(yè)品外觀設計,其在知識產權領域的概念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yè)應用的新設計。我國《專利審查指南》中規(guī)定不授予外觀設計專利權情形中第八項即“純屬美術、書法、攝影范疇的作品”中提及了美術作品。
那么,這里的美術作品和前面所述的美術作品是同樣的概念嗎?一般而言,外觀設計專利審查標準認為:純屬美術、書法、攝影范疇的作品不是產品,不能獲得外觀設計專利保護,強調客體的產品屬性,適于工業(yè)應用和可重復生產。
我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四條第八款對美術作品的定義是,繪畫、書法、雕塑等以線條、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構成的有審美意義的平面或者立體的造型藝術作品。著作權法保護的是思想觀念,包括美學觀念的表達形式,相對于外觀設計專利更具創(chuàng)作者的主觀性以及審美的藝術性和欣賞性。
通過對美術、設計、專利法定義中的美術作品以及著作權法定義中的美術作品含義的分析,可用圖1表示其關系。
圖1中,A區(qū)域為純美術作品,B區(qū)域是實用美術作品,C區(qū)域為純美術作品在常規(guī)幾何形狀或者所屬領域司空見慣的形狀上的簡單應用。
外觀設計專利審查中,判斷一件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是否屬于“純屬美術、書法、攝影范疇的作品”,可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考量。
1.從作品創(chuàng)作的源頭分析,判斷其專利申請的內容是否反映創(chuàng)作者的思想觀念和情感世界,該類專利申請是否具有一定的主觀性,作品形式是否可復制,在工業(yè)生產中是否可重復生產;
2.從分類的角度看其屬于純美術作品還是實用美術作品,實用美術作品強調產品的實用性和美觀,具有產品屬性;純美術作品更強調裝飾性和審美,偏重作品屬性;
3.從作品的實現(xiàn)方式考量,判斷其是否適用于工業(yè)應用;是否是繪畫、裝飾畫、書法、攝影范疇內的作品在常規(guī)幾何形狀或者所屬領域司空見慣的形狀上的簡單應用。
以上就是判斷一件外觀設計申請是否屬于美術作品的方法,不過還是要根據具體設計作品情況具體分析,如果大家對這塊內容還有任何疑問,歡迎咨詢賽貝知識產權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