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貝小編在業(yè)務咨詢過程中發(fā)現(xiàn),有的商標申請人為了讓自己的商標獨樹一幟,就想到用個人姓名進行注冊,這不失為一個好辦法。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姓名都可以作為商標來注冊的,我國《商標法》中明確規(guī)定了不能注冊成為商標的條例,所有違反這些條例的商標都不能注冊成功。那么如果是用姓名申請美國史商標注冊行不行呢?又有哪些注意事項呢?
我們先來看看美國商標法中對于用姓名注冊商標這塊是怎么規(guī)定的。
1870年7月,美國國會通過的《商標法》在第70條規(guī)定,禁止將人的姓名、公司名稱注冊為商標。1905年2月,美國國會用通過新的法案,規(guī)定姓名可以作為商標注冊,但其條件是在該法通過以前,姓名專門用于國際貿(mào)易等領域的商標來使用已經(jīng)滿10年。1920年3月,國會將使用時間的限制縮短為1年。1946年《蘭哈姆法》在第2(e)(4)條中規(guī)定,僅僅具有姓氏意義的詞匯不能注冊為商標。這意味著,如果不通過長期地、專門地運用在商業(yè)上,在公眾認知中將姓氏從個人的姓轉變?yōu)樘囟óa(chǎn)品或者服務的標記,則不能獲得注冊。
例如奢侈時尚品牌“香奈兒”,隨著專業(yè)產(chǎn)品的普及,香奈兒已成為精細工藝和產(chǎn)品獨有性的標識,使公司產(chǎn)品在競爭對手中脫穎而出。因為該品牌如此出名,所以這家價值數(shù)十億美元的公司能夠注冊Chanel姓氏,以至于普通人將該商標作為來源標識符而不是姓氏。
那么我們該如何避免用姓氏申請美國商標注冊時被拒絕呢?
當申請一件商標時,申請人應該記住許多人都會使用一樣或者近似的姓氏進行商標申請。商標審查員拒絕僅是姓氏的主要目的是:為其他有興趣將自己的姓氏作為商業(yè)標識的一部分的申請人保留可使用的共享名稱。
有時,即使USPTO的有經(jīng)驗的審查員也難以確定申請的商標是否是姓氏,因為答案并不總是很明顯。通常發(fā)給申請的拒絕理由是其商標未能顯示除姓氏以外的其他公認的含義。為了避免收到以姓氏為基礎的商標駁回,在您選擇您的商標之前這些問題需要認真考慮:
1. 這個姓氏被廣泛使用嗎?姓氏越受歡迎,就越可能被視為姓氏。
2. 申請的商標是申請人還是與申請人有關的人的姓氏?如果答案是yes,那么很可能被認為是姓氏。
3. 申請的商標除了姓氏以外還有其他特別的含義嗎?如果這個商標有其他明顯的含義,那這種就會不被認為是姓氏。
4. 申請的商標是否具有姓氏的結構或發(fā)音?如果一個商標的構成或聽起來與姓氏不同,那么就不會被認為僅是姓氏。
5. 申請的商標是否具有與姓氏區(qū)分的典型風格嗎?增加具有顯著性的設計元素或風格可以使姓氏商標轉變?yōu)椴皇莾H姓氏商標。
這些指導性問題對于幫助避免潛在姓氏拒絕的原因上非常有用。盡管如此,它們并不是絕對的。每個商標案件都受到形成整體的各種因素的影響。沒有一套特定的公式可以避免姓氏拒絕,但是當你收到一個時,就會有辦法克服它。
美國審查員在審查商標時,如果發(fā)現(xiàn)該商標中的詞語既無顯著性也沒有特殊含義,那么審查員就會通過LexisNexis數(shù)據(jù)庫或者韋氏詞典庫來查詢該詞語,如果查實為姓氏且不具有顯著性,被認為不能區(qū)別產(chǎn)品或服務來源的作用,該商標就不能獲得商標法的保護。
那么美國商標注冊申請人該如何應對姓氏審查呢?賽貝知識產(chǎn)權平臺建議大家從如下幾方面著手:
A、提交證據(jù)證明該商標不僅僅作為一個姓氏,還含有其他含義;
B、提交證據(jù)及聲明,證明該商標通過使用獲得顯著性,已專門地、長期地運用在商業(yè)中,從而使公眾能夠區(qū)別產(chǎn)品或服務來源;
C、將該商標主簿注冊更改為副簿注冊從而對申請進行修改,以期通過審查獲得注冊
在相同或相關商品或服務中擁有多個相同商標注冊的申請人可以通過執(zhí)行以下操作來克服商標駁回:
1. 在“主要注冊簿”上提交優(yōu)先的姓氏注冊的所有權聲明;
2. 或者提供經(jīng)簽署的聲明或誓章,通過其在商業(yè)上持續(xù)至少五年的時間向美國專商局提供獨特性。
此外,申請人還可以提供支持姓氏申請的獲得獨特性的證據(jù)。證據(jù)可能包括:
1. 商標宣傳材料;
2. 針對這些促銷的營銷支出
3. 來自合作公司和客戶的推薦信;
4. 以及將商標視為特定商品和服務的來源標識符的任何證據(jù)。
姓氏拒絕并不罕見,申請人應該知道任何僅由姓氏組成的商標如果沒有其他公認的含義,可以遭遇商標駁回。因此,準備證明該商標已取得非姓氏意義,作為克服未來姓氏拒絕的證據(jù)是符合一部分申請人的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