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觀專利申請并非總是一帆風順的,很多時候由于申請人對于外觀專利申請要求不太了解,在專利申請文件上出現(xiàn)了一些小問題。對于申請文件中存在的可以通過補正方式消除的缺陷,審查員會通知申請人補正,申請人根據(jù)審查員的補正通知書進行修改。
補正包括申請文件的補正和其他文件的補正,申請文件的補正是指以提交更正后的文件的方式克服專利申請文件在格式方面的缺陷。兩者的區(qū)別是:對申請文件的缺陷未依法補正的,其申請視為撤回或者駁回該申請,對其他文件未依法補正的,視為該文件未提交,但不直接導致申請被視為撤回或者駁回。
外觀專利申請文件中可以補正的缺陷主要是指下列各項:
1、產(chǎn)品使用的方法、狀態(tài)、目的等不明確的設計,如示意圖、城市規(guī)劃草圖等。
2、視圖投影關(guān)系有錯誤,如視圖方向顛倒或者外觀設計圖片或照片表格使用方向顛倒等。
3、外觀設計圖片或照片不清晰、圖形尺寸過小,不能正確地表達外觀設計的內(nèi)容;或者雖然圖形清晰,但因反光、陰影、襯托物等部分的存在而不能正確地表達外觀設計的內(nèi)容。
4、外觀設計產(chǎn)品所屬專業(yè)的普通技術(shù)人員對該外觀設計產(chǎn)品的圖案、材料和尺寸不能理解的內(nèi)容(如一種防偽標記,屬于隱形圖案,應當提交顯現(xiàn)圖案的設計圖)。
5、外觀設計有幾種不同變化狀態(tài),但圖面上只顯現(xiàn)一種狀態(tài)(如一種折疊棋箱,打開狀態(tài)是棋桌、棋盤,折疊狀態(tài)是棋箱,應當提交不同變化狀態(tài)的相應視圖)。
6、外觀設計圖片或照片中包含有應涂覆的、不能作為要求保護的外觀設計具體內(nèi)容的圖形、文字,如人物肖像、商標、標志、名著、著名建筑物等,或者包含有應刪除的線條,如視圖中的陰影線、指示線、虛線、中心線、尺寸線等。
7、立體產(chǎn)品的圖面有下述情況的:
(1) 各視圖比例不一致;
(2) 沒有按正投影制圖法繪圖,或者沒有按正投影規(guī)則拍攝照片;
(3) 產(chǎn)品設計要點涉及六個面,而六面正投影視圖不足,但下述情況除外:
后視圖和主視圖相同或?qū)ΨQ時可省略后視圖;
左視圖和右視圖相同或?qū)ΨQ時可省略左視圖(或右視圖);
俯視圖和仰視圖相同或?qū)ΨQ時可省略俯視圖(或仰視圖);
大型或位置固定的機械設備和底面不經(jīng)??吹降奈锲房梢允÷匝鲆晥D。
8、 表示平面產(chǎn)品的圖面有下述情況的:
(1) 各視圖比例不一致;
(2) 產(chǎn)品設計要點涉及兩個面,而兩面視圖不足(但允許后視圖和主視圖相或?qū)ΨQ時省略后視圖,后視圖無圖案時可省略后視圖)。
9、細長物品如量尺、型材等,繪圖時省略了中間一段長度,但沒有用兩條平行的雙點劃線或自然斷裂線斷開的畫法。
10、 六面視圖或兩面視圖不能充分表達外觀設計而又缺少充分表達該外觀設計所必要的展開圖、剖視圖、放大圖、立體圖等圖面。
11、剖視圖的剖面及剖切處的表示有下述情況的:
(1) 缺少剖視圖的剖面線或剖視圖的剖面線不完全;
(2) 表示剖切位置的點劃線、符號及方向不全或缺少上述內(nèi)容(但可不給出表示從中心位置處剖切的標記)。
12、有局部放大圖,但在有關(guān)圖上沒有標出放大部位的。
13、兩件以上物品的組合件產(chǎn)品(能夠分離的物品的組合件,如組合柜)除交組合狀態(tài)相應視圖外,必要時還要提交各自單獨的視圖,但是提交的視圖不足或不符合該要求。
14、透明物品的外觀設計有下述情況的:
(1) 外層無色無圖案,內(nèi)層有圖案,沒有按透明可見部分的實際圖案繪制,如鼻煙壺等;
(2) 外層與內(nèi)層有兩種以上形狀、圖案和色彩時,沒有分別表示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