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ies, Schiller , Flexner LLP律所代理Fender樂器于2024年8月2日在佛羅里達南區(qū)發(fā)起訴訟案件24-cv-22963,涉及商標侵權(quán)。賽貝建議亞馬遜、沃爾瑪、阿里國際、eBay、Temu等平臺的賣家朋友速速自查店鋪鏈接,及時下架,以減少損失。
品牌原告:Fender Musical Instruments Corporation代理律所:Boies, Schiller , Flexner LLP
該案還未有重大進展,目前尚未提出TRO(Temporary Restraining Order,臨時限制令)動議。Fender Musical Instruments Corporation是一家美國樂器制造公司,成立于1946年,總部位于加利福尼亞州科斯塔梅薩。Fender以其電吉他、貝斯、放大器和其他音樂設備而聞名,尤其是其經(jīng)典的電吉他型號,如Fender Stratocaster和Fender Telecaster,這些樂器在搖滾、藍調(diào)、鄉(xiāng)村等多種音樂風格中都扮演了重要角色。該公司還提供多種樂器配件和相關(guān)產(chǎn)品,滿足不同音樂人的需求。Fender的樂器被眾多著名音樂人使用,成為音樂歷史上的標志性品牌之一。官網(wǎng):https://www.fender.com/en/start(圖片來源:https://www.fender.com/en/start;引用日期2024-8-5)
本案涉及的美國注冊商標如下,賣家要注意相關(guān)文字圖形不要出現(xiàn)在產(chǎn)品的標題以及描述里,此外產(chǎn)品的外觀以及包裝上的相關(guān)圖樣也需注意規(guī)避。



(圖片來源:https://www.fender.com/en/electric-series/player/player-jazz-bass-v/0149953515.html;引用日期2024-8-5)
如您不幸收到了TRO郵件,店鋪資金被凍結(jié)了,可以聯(lián)系賽貝為您免費提供預估和解金和應對方案。如果委托賽貝進行和解,只要最終談到的和解金是你不接受的,賽貝不收取任何服務費。
賽貝自有美國律所,20年訴訟經(jīng)驗,與GBC/Keith/David等眾多原告律師交手經(jīng)驗豐富,熟悉對手風格,我司判斷為不侵權(quán)鏈接,有大量0和解并恢復鏈接案例,并代理眾多已缺席判決賣家,追回大量被劃走資金。